1、《漳州市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3、物业服务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物业服务企业为外地企业的,还需提交外地进漳物业服务企业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情况意见;
4、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信用档案意见;
5、商品房预售申请表原件;
6、该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7、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用房建施图及房屋面积预算成果图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8、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方案原件及相关停车场平面图复印件(在停车场平面图中用红线标注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停车具体范围);
9、经区房管局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临时管理规约》原件;
10、经办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备注:提交材料需用A4纸(图纸除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咨询电话:2072309 2072310 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