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加强物业
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漳物协[2012]7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阶段,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针对我市物业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物业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员工熟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要通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宣传栏、入户宣传和开展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火灾防救知识宣传,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帮助业主掌握火灾自救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二、保障物业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规划图纸或消防部门认定切实掌握消防通道区域,清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设备前停车位,加强消防通道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巡查力度,及时清理障碍物、可燃物,做好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停车的劝阻制止工作,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三、采取物业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值班室、岗亭、消防控制室等重要岗位消防设施设备随时可以投入使用。要完善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和应急制度,要保证消防疏散示意图、应急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不能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通告全体业主和消防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建立消防安全防范长效机制
消防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迅速建立和完善消防责任制,全面落实防火防灾的各种预案和措施,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降低我市物业管理区域火灾发生率,对于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或曾经发生火灾的物业项目,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措施未落实的,不得参加各类奖项评选,从而建立起消防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树立物业管理行业形象,保护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漳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