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物协[201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开展和规范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物业管理师的专业素质、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1月印发了《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对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
为落实文件关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受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委托,开展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的要求,我会制定了《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实施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王鹏、王丽霞
联系电话:010-88083105、88083290
传 真:010-880832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O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各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会员。
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受住房城乡建设部委托,开展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为确保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与规范运作,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形式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1.组建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承担继续教育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的审定工作;
2.负责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运行管理;
3.制定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的学时管理;
5.制定并实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
6.沟通和协调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地方性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
7.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和情况总结。
二、课程设置
1.必修课课程设置
《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要求“必修课要注重物业管理师政策法规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主要包括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物业管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能;物业管理方案及其实施;物业管理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物业管理师应当具备的其他知识和技能。”
据此,全国必修课课程设置:
新形势下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趋势
物业管理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物业管理的责任边界和风险防范
物业管理政策法规解读
物业管理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
物业管理项目方案的设计与实施
物业服务企业的财务管理
物业服务的精细化管理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关键点及注意事项
物业设施设备管理要点
物业管理师应具备的其他知识和技能
2.选修课课程设置
《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要求:“选修课注重物业管理师知识结构的完善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主要包括国内外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动态;最新科技成果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设施设备管理、建设工程等专业知识;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与物业管理师执业相关的其他知识和技能。”
据此,全国选修课课程设置:
物业管理项目交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物业服务成本上涨与行业应对
既有建筑节能减排与绿色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商业模式创新
社区资源开发与经营
信息技术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最新科技成果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物业管理与智慧社区建设
国内外物业管理发展动态与趋势
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验分享
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沟通技巧
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专业知识
商业物业项目资源整合与招租
超高层物业项目管理要点
物业资产管理
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处理与危机公关
物业服务企业劳资关系处理技巧
物业保险实务
物业管理师领导力的提升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案例精粹
物业管理师职业规划
物业管理师应具备的其他知识和技能
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将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做适当调整。
三、课时安排
1.总课时:《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三年)内应当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课程,并通过测试或者考核合格。
2.年度课时:物业管理师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应当不少于20学时(其中10学时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实施;10学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具本地区物业管理师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证明)。选修课20学时,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实施。
3.注册有效期学时计算:每一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单独计算,不得累计到下一个注册有效期。物业管理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参与《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有关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必修课学时。
四、教学形式
1.教学形式
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为主,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面授可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组织的会员活动结合进行。
2.管理系统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开发“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学员学籍注册、在线学习、在线考核、学时管理、课程咨询、信用档案等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实施。管理系统登录入口设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网址:www.ecpmi.org.cn)。系统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于本地继续教育学员管理和学时管理、教育课程选择的功能,以便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的统一管理。
3.网络教育的课程制作与后台管理
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委托专业网络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具体承担单位由我会另行通知)。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
4.实施方式
物业管理师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登录全国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在办理完成学籍注册后,即可开始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5.学时计算
物业管理师参加继续教育网络课程,按照实际接受培训的课程时间计算,每45分钟为1学时。物业管理师可在网络重复学习某个科目的培训课程,学时不做重复计算。
6.测试考核
《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规定:”物业管理师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当完成不少于120学时的课程并通过测试或者考核合格。”
网络教育采取网上同步考试的考核方式。学员在线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后,系统同步进行学员在线考试,试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系统即时判卷。通过考试的,学员可根据提示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作为注册物业管理师申请延续注册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延续注册审查单位在收到该证明后,可以从远程教育系统后台查询该学员的学习记录进行审核。考试不合格,学员可再次申请考试,直至考试通过。
集中面授采取现场考试。
五、质量检查与评估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负责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质量检查和评估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授课教师教学评价,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质量和教学组织情况。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负责向住房城乡建设部上报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
六、具体工作安排
1.二月份,完成组建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2.三月份,完成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课程设置工作。
3.四—五月份,完成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发,确定专业网络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继续教育课程制作等。印发《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公布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等相关信息。
4.六月份,正式启动物业管理师继续教育工作。 |